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怎么看律师负不负责案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怎么看律师负不负责案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事务所律师受理经办交通事故案件,需要使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看到原件,但是做诉讼材料不用提供原件是可以使用复印件的,去交警队调取肇事者信息和资料同样只要复印件就可以了。 所有案件的涉及到警方的原始材料都会有公安机关负责移交到检察院或者法院,律师事务所负责提供案件当事人的自己提供的原始材料以及复印件,为避免原件遗失的风险,律师一般不接受原件;但某些情况下,比如开庭时必须提交证据原件才会要求当事人出示原件,立案是不需要原件,调取肇事者户籍信息也不需要原件。
很多人认为,律师只负责收钱,不会认真负责办案。很多人当中包括当事人也包括吃瓜群众或者路人。
当事人认为律师不办事,一可能是因为官司输了,二可能因为找的律师确实责任心不够,三是因为收费问题等等。而吃瓜群众或者路人的“差评”,个人认为偏听偏信的可能性较大。
本人执业以来,没有办理过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也没有可赖以吹嘘的丰功伟绩。作为草根律师,我能做到的只有一件事:认真办好每一件案子。
当然,办好并不是说一定能赢。因为胆小,所以从来不敢向当事人夸下海口案件必胜。我可以从事实入手,找出每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细节、从证据出发,发掘每一个有助于查明案情的关键焦点。不妥协、不放弃,是我经常跟当事人灌输的思想,同时也将该思想贯彻于办案过程中。
2017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代理被告一方。一审被告方败诉,当事人坚持上诉。上诉期间,竭尽所能查找到关键证据,二审查证原告虚假诉讼成立,判决撤销原判,原告及同案人员因涉嫌虚假诉讼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8年,某离婚案件,我代理原告。原告因被告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提出离婚,被告多次电话恐吓、言语攻击甚至威胁原告。原告与被告谈判,本人均在场陪同,以防发生意外。一审判决离婚,被告上诉,二审维持。
2019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代理被告。原告声称向被告出借本金43000元,被告却坚称本金1万,其余均为利息。代理律师确定有关案件焦点后,当事人针对焦点收集证据、代理律师则从原告工作性质、工作单位入手,确定答辩策略,对方当庭变更诉讼请求。鉴于我方提出本案有可能涉及虚假诉讼,原本一个小时可以结束的庭审进行了近四个小时,下次开庭时间目前尚未确定。
2019年,某离婚案件,被告声称双方有数十万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原告与被告分居时便已经转移财产,为此,代理律师通过有关线索先后向法院申请了近10份调查令,前后到近10家银行及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公司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得的银行流水、资产凭证流水信息上万条。最终查明双方夫妻婚内的资产流水近30万元,目前一审尚未判决,但是如果没有当事人与代理律师的坚持,是无法取得上述证据的,当事人提出的财产分割主张亦不可能得到任何支持。
民事案件,律师可以依据《律师法》规定进行调查取证,但是囿于有关因素的限制,律师调查取证往往会被限制,遇到此类情况,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应当第一时间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切不可因举证不能而导致诉讼风险。
会,有良心,有专业素养的律师,一定会主动找证据。
尤其是负责刑事案件的律师。我就见过不少刑事律师,通过主动搜索,掌握关键证据,推翻公诉方的指控。
当然,也存在不靠谱的“黑心”律师,收了当事人的代理费之后,就开始敷衍当事人,程序性的出庭,对案件结果以及当事人的着急,视若无睹,简直就是业界的“老鼠药”。
作为案件当事人,最重要的是,挑选责任心强的律师,多去几个律师事务所咨询,不要轻易相信某些律师的承诺!
至于怎么挑选一个靠谱的律师?注意以下几点:
1、没有包打赢官司的律师。如果一个律师敢和你说“这个官司100%能赢”“放心,这个事情全交给我办了”等如此这般的话语,我奉劝各位不要请这样的律师。因为案件的裁判权是属于法院的,律师是不可能左右案件的裁判结果的。
2、不要盲目相信律师对你所吹嘘的事情。有些律师不和当事人分析证据、案情,却和当事人聊什么和法院关系如何的好啊,自己曾经办过多少大案啊,自己怎么通过其他途径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啊,自己多么有名气啊。如果一个律师这么说,请不要请这样的律师。请牢记,诉讼中靠的是证据,人际关系可能对案件有一定影响,但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
3、如果一个律师在收完代理费之后,不回复你的咨询或者电话,不又以各中借口让你为他的消费埋单,那么你要尽快终止你们之间的代理合同,在算清他前期工作的费用之后让他把剩余的费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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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为了案子主动去找证据我的答案是如果当事人不提出要求律师调查起证证据一般情况下律师基本不会主动去为当事人寻找证据的,2015年我被他人起诉,请了律师,我提供了十多份事实证据给律师,第二天就要开庭了,律师叫我去律师事务所律师说不必要向法院提交这么多的证据,开庭时我们会在法庭上向法官说的,当时我坚持必须把我的所有事实证据做成证据目录清单交给法院,律师提出如果全部证据提交法院我必须书写一个保证书,官司输了由我自己负责,当时我就按照律师的要求写了一个保证书给律师,庭审后法院打电话叫律师去领判决书,据书记员说打了几次电话给律师都没有去,法院只好叫我自己去领判决书,我问律师为什么不去领判决书他说他们不敢去领因为我的官司是输的,事实是我的一审,二审都是胜诉,我请过三次律师每次都是我提出要求律师去调查取证,并且每次都另外给他们费用的。法律的审判宗旨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效证据是胜诉之法宝。
谢谢邀请:
一、执业律师没有刑事侦查权,执业律师不应主动去找证据。
二、代理诉讼执业律师,负有保护国家机密安全,依法尊重他人隐私责任,代理诉讼执业律师不应主动找证据。
三、谁主张的权利,谁举证。诉讼双方当事人主张的权利,应由诉讼当事人提交证据。执业律师领人钱财,理当替人消灾。律师负有协助诉讼当事人汇集证据,分析诉讼过程涉及相关法律关系的证据链是否齐全的责任。同时,对另一方提供的证据,律师有权和有责任申请法院提供,并把委托权人的证据交法院转送达另一方。
从理论上来说,是否请律师对案件事实的查明不会有所改变。
部分简单案件,比如,借款纠纷。A从B处借钱不还,B起诉至法院,借条中已经约定了还款时间、利息、担保人等,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法律事实清晰。即便B不请律师,这种案件也是必赢。
但现实中往往是:①事实不很清晰,有各种各样的特殊情况,比如没有转账记录、双方互有经济往来等等。②当事人不清楚如何起诉,在法庭上不知道如何表达。别看有些人平时跟朋友能侃上几个小时,但是到了法庭上,彼时彼景,往往会被法庭的庄严性所震慑而语无伦次、磕磕巴巴,再被法官训斥几句,面红耳赤的恨不得找个缝,得,那算是不会说话了。律师所起的作用此时就出来了,【分析案件、证据、预判结果,代当事人表达清楚案件事实】。甚至当事人自己都不用去法院,完全交给律师即可。
当事人考虑的案件和律师考虑的不会完全相同
举个简单的例子。A在超市买到劣质电器,使用中中电了,花费医疗费数万元,A欲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其考虑的往往都只有“我就是要把钱要过来,还要赔偿”的模糊概念,但是往往对“向谁主张、如何主张、主张哪些、能不能实际得到”等具体问题不清楚。
如果加入A委托我,在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我会考虑如下:
①能否直接沟通解决,便于当事人迅速实际得到款项。
②按侵权还是合同起诉,起诉超市还是生产厂家,还是一并起诉。不同的起诉请求,所依据的法条不一样,所得到的支持也不尽相同,包括程序和实体。【为什么坚持起诉厂家?因为一般来说厂家有钱,后期方便执行】
③除去医疗费外,A是否还有其他损失可以主张。如何主张,如何举证,法律依据在哪里,如何得到法官的支持。
④官司后期的款项如何执行,是否需要先期申请保全。
要知道,输赢在案件发生的一瞬间就已经决定了,后期掺杂以证据、程序等方面,往往会比较复杂。俗话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花上少量的代理费,请一个律师帮忙出谋划策、解决问题,不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吗,毕竟问题已经出来了,早晚要解决,自己愁眉苦脸的也没啥用啊。
试想一下,如果我国法律是百分百的完整无缺,那我国还需要律师吗?律师的最终职责就是找出法律的缺陷而推动一本法律的完善,而这过程除了埋头钻研法律外就是在实践中(也就是打官司)不断找出法律的漏洞。职责上来讲,“律师”在官司进行时只受雇于被辩护人,不可二心!但现在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吃了原告在吃被告”这类事经常发生。
请了一个负责的律师,事半功倍
请了一个不负责的律师,事倍功半
负责的律师从来不是从事实出发,而是会从多方面帮你考虑案件,举个例子
买房后悔退款,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就是买家承担违约责任,扣除违约金后,归还剩下的首付款
如果律师按照这个法律规定去打,无疑是一个专业的律师,但是这个律师是不是负责,就不一定了
具体到官司中,一单官司,胜负除了要看双方的证据,还要看大的政策背景以及环境
买方后悔退款,确实违约,但是如果卖房提供装修贷,消费贷渠道给你凑首付,这种的话,在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但是在政府管理上,开发商最头疼被政策影响,所以官司的属于,在案件之外,而不是在案件上
民间借贷案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是从技术上来说,欠债还钱,需要符合大背景,比如扫黑除恶的情况下,欠债属于黑恶势力的违法所得,是否需要还钱,法院还不一定能判
负责的律师需要从种种的背景中,找出对自己委托人最适合的方案,然后启动,官司结果一开始早就可以预料到
请律师肯定比不请律师要好,律师还能帮你和你的家属之间传话和沟通。尤其是故意伤害案需要调解判缓刑的那种,必须要请律师才好办。要是盗窃案抢劫案这种,我觉得请律师也没用的
律师的本质意义和使命是为当事人所处案件找到盲点和突破口,在本案中不致于吃亏败诉,但是不管怎样能说会道的律师辩护不可能超越法律权限,也不要把法院法官当摆设,一切由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决定,更不能被电影电视中的神马律师搬倒法官和绝杀对手的名场面误导,最关键是案件的本身影响性和恶劣性决定。现在的部份律师为了经济利益不择手段空诺当事人,与当事人未形成代理之前没有办不了的事,形成代理关系后什么事都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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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诉讼代理人应当忠于职守。
一是领了国家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必需依法行使代理权,做好维护国家安全职责。
二是领了刑事被告人的代理费,应当依法履行替人消灾义务。
三是严格保守国家机密,依法保护个人隐私。行使代理权不越位。做到:不该听的不听,不存在知道了;不该问的不问,不存在自找麻烦;不该说的不说,不知道的,就不存在说。
四是遇事别较真,糊里糊涂好做人。对公安、公诉机关确认的证据。有权做出证据不足,罪轻、无罪辩护;谦虚点以法院判决为准!
谢谢邀请!
你这个问题可能是现在社会普遍舆论,或者一些吃瓜群众或者说一些假正义假愤青等人的普遍思想,他们认为律师就不应该对犯罪分子进行维护。
而这个问题我们换一个角度来问:为什么设置律师这个职业?为什么不取消律师这个职业?干嘛要律师?
在刑事司法流程中,嫌疑人面对的是公检法这种国家机关,这些机关都是强势的,公安能抓你,检察院能告你,法院能判你,而你还必须无条件配合。当嫌疑人独自面对这种强势机关的时候自身是无力抵抗的,可以说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如果3机关不作为,很容易出现冤假错案等,于是,就需要一个第三方机构来对抗公权一家独大的局面,保证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于是律师就出现了。
律师这个职业的出现,本身就是来平衡公权的强势的,保密可以说是律师这个职业最基本的素养,如果法律不能保证律师的保密权利,那律师就失去了他存在的意义。
如果律师把嫌疑人的其他犯罪事实随意的进行泄露,那要律师这个职业干嘛?公检法说什么就是什么了,还需要律师这个鸡肋?
所以,不管这个嫌疑人后面还有多少的犯罪事实,律师不泄露是完全正确的。
想当好人,想要正义,就不要做律师。因为我觉得律师这个职业就不是去当好人去维护正义的。
虽然很多时候律师对刑事案件的结果是无能为力的,大多的时候,律师只是充当着维护嫌疑人合法权利的角度。虽然很多律师的职业素养很差,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律师在保密这方面是值得人敬佩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怎么看律师负不负责案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怎么看律师负不负责案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